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12月29日,吉林高速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闲置房产挂牌出售、拍卖的议案》,拟对太阳现代居9套房产和4个地下车位及南波大厦4套房产、鸿城国际2套公寓和2个车库、鸿基名筑15-18层毛坯房、深圳雕塑家园4套公寓进行处置。
2015年11月,吉林高速通过吉林省东翰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的方式将公司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鸿基小区79号楼104室及108车库的房产以28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振龙先生。本次交易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编号 竣工时间 购置时间 面积(平方米) 用途
鸿基小区79-104 2002-12-28 2005-12-31 房屋:233.6㎡ 住宅
及108车库 车库:50.78㎡
吉林高速进行上述资产交易主要是为了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与本次交易无关。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