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06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事项概述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现有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其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提请同意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在“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终止实施后,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一般银行账户后,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拟实施募投项
目的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临 2024-039、临 2024-040、临 2024-042 号公告,以及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临 2024-053 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一)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已将“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755916166910916 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 月 23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8,363,406.5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划转至公司普通银行账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二)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银行账号:755916166910916
募集资金用途: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款项划转至公司普通
银行账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完成该募集资金
专户注销手续的办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