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8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暨转股价格调整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
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转债将
停止转股。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可转债转股停
113030 东风转债 2024/7/18
牌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4]653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537,320.89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2,293,353.53 元。依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
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 82,293,353.53 元的 10%提取
8,229,335.35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62,776,516.88元,
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036,840,535.06 元。公司 2023 年度拟
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1,842,963,433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6,074,085.8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90,766,449.2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发股票股利。由于公司公
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2、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东峰集团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号)。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东风转债”将停
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东风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
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 2024 年 7 月 17 日之前(含 2024 年 7 月 17 日)进行转
股。具体转股要求请参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4-88118555;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