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0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
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
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 30%;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4]653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537,320.89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82,293,353.53 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公司应当提取净利润的 10%列入法定公积金,故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 82,293,353.53 元的 10%提取8,229,335.35 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962,776,516.88元,本年度母公司剩余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036,840,535.06 元。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当期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42,963,433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6,074,085.8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90,766,449.23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派
发股票股利。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进入转股期,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46,074,085.83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
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1%;且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1 年至 2023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737,163,224.73 元(含税),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80.55%。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召开,会议以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