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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9

中新集团:中新集团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本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4%。

    投资领域:重点对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相关领域上下游的企业进行投资。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重点专注于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领域的股权投资。
本基金于 2023 年 11 月完成工商注册,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AES15),首次关闭规模为 10.5 亿元。本基金后续拟引进多家机构投资者,目标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20,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4%。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23年 09 月 25 日;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5
日;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25879;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50 亿元(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其中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20,000 万元,且合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4%。

  6. 出资安排:各有限合伙人按认缴出资额分期出资,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7. 投资领域:重点对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相关领域上下游的企业进行投资。

  8. 投资规模限制: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 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3 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 2 年。
  10. 管理费:投资期为认缴出资总额的 2%;退出期为在投成本的 1.5%;延长
期管理费由普通合伙人召开合伙人会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确定。

  11. 管理模式: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设置投资决策
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对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12. 收益分配:(1)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返还;(2)全体合伙人的优先回报:向全体合伙人分配直至实现单利 8%优先回报;(3)GP 绩效追补:向 GP 进行分配直至 GP 获得的分配额等于合伙企业按上述第(2)及本第(3)项分配总额的20%;(4)80/20 分配:如有余额,80%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分配,20%分配给 GP。
  13. 退出机制:本基金将通过被投资公司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股份、股权、资产或业务全部或部分转让;被投资公司或其大股东股权回购;整体出售、清算或其他投委会决定的方式退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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