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12 公司简称:中新集团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新集团 601512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筱卫 顾鸣龙
电话 0512-66609915 0512-66609915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 号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 号
中新大厦48 楼 中新大厦48 楼
电子信箱 securities@cssd.com.cn securities@cssd.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0,956,771,929.12 29,430,461,577.43 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557,998,275.76 12,172,431,350.68 3.17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422,935,589.18 2,063,108,977.69 1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42,195,174.68 916,889,692.32 -8.15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88,971,578.81 908,690,124.15 -13.1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37,966,355.01 895,858,680.28 -51.11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6.69 8.10 减少1.41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61 -8.2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6 0.61 -8.2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64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 国有法 46.80 701,480,000 701,480,000 无 0
公司 人
SINGAPORE-SUZHOU 境外法
TOWNSHIP DEVELOPMENT PTE 人 25.20 377,720,000 0 无 0
LTD
境内非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 9.00 134,900,000 0 无 0
人
CPG CORPORATION PTE LTD 境外法 4.37 65,522,803 0 无 0
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 国有法 3.60 53,960,000 0 无 0
有限公司 人
金利臣 境内自 0.27 3,982,100 0 无 0
然人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泉致远 58 号私募证券 其他 0.20 3,038,241 0 无 0
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16 2,368,632 0 无 0
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 其他 0.12 1,861,025 0 无 0
富 1 号战略投资基金
马群 其他 0.11 1,685,663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 利率
额 (%)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22 中新 01 137504 2022-07-12 2025-07-12 10 2.96
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45.18 44.42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9.74 12.16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