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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12:中新集团关于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2

601512:中新集团关于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的进展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2 月 26 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新苏滁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滁(滁州)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苏滁”)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组建苏滁产业基金,中新苏滁认缴出资不超过 2 亿元,出资比例不超过 20%且不为第一大出资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近日,苏滁产业基金合伙协议(含补充协议)已完成签约,基金的基本情况及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基金名称:滁州中新苏滁金玖创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滁州中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 年 12月 22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滁州中汇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红);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基金管理人:上海中汇金玖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顾雪平;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01145;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基金目标规模: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 10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
情况为准。

  6.出资安排:各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按其认缴金额分期同比例缴纳。具体出资根据普通合伙人缴付通知书进度而定。

  7.投资领域: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包括: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营养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为主。

  8.投资规模限制:本合伙企业对单一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伙企业当期规模的 20%。本合伙企业在单一项目中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20%,且不得成为其单独第一大股东。本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形式投资非上市企业,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金额不超过基金当期规模 20%。

  9.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 5 年,退出期为 2 年,合伙期限需要继
续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延长,每次延长 1 年,延长不超过 2 次。

  10.管理费:在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自然年度末实际对外投资总额的 1.18%/年;在本合伙企业退出期内,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余额的 0.90%/年;在本合伙企业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11.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一人一票,投决会以 5 票通过。

  12.分配条款:合伙人分两类,分别为 A 类合伙人、B 类合伙人。其中,A
类合伙人为中汇金、金玖咨询,B 类合伙人为苏滁建发、琅狮建设、中新苏滁。
1)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在 A 类合伙人及 B 类合伙人之间同步进行分配,其中,划
分给 A 类合伙人的部分直接分配给 A 类合伙人,直至足额收回实缴出资;划分给B 类合伙人的部分按约定顺序进行分配,直至 B 类合伙人作为一个整体足额收回实缴出资。2) 上述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则应当按实缴出资比例在 A 类有限合伙人及 B 类合伙人之间同步进行分配,其中,划分给 A 类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分配
给 A 类有限合伙人,直至 A 类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实现年化 8%(单利)的
门槛收益;划分给 B 类合伙人的部分按约定顺序进行分配,直至 B 类合伙人作为一个整体,按其实缴出资实现年化 8%(单利)的门槛收益。3) 基金所投的任一项目拟上市总部迁址落户中新苏滁高新区通过培育后完成上市(不含新三板),自动触发追赶机制,本条第 2)项分配完成后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追补回报,直至业绩报酬分配比例达到所有投资者门槛收益与“追赶”金额之和的 20%(若未达成追赶前提条件,则本项不触发); 回报率上限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年化
2%。本条第 2)项分配完成后剩余利润不足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年化 2%的情况下,剩余利润即为普通合伙人的追补回报。4) 剩余部分二八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

  13.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合伙企业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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