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拟投资金额: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
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目前本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湖杉资本四期人民币基金,重点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
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本基
金于 2021 年 2 月完成工商注册,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完成中基协备案(备案号:
SQK771),目标规模为 6-8 亿元,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 5000 万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10%。
(二)审议情况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管理层会议审议批准了《投资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基金名称:苏州湖杉华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 普通合伙人:无锡湖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3
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仁宏);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4. 基金管理人:上海湖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苏仁宏;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20294;与公司有无关联关系:无。
5. 基金目标规模:最终交割规模不低于 6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
最终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 1%。6. 出资安排:公司的首期出资金额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 70%;原则上,第二次出资总金额为认缴出资额的 30%,具体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7.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于半导体产业链(包括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材料领域,下游应用领域如 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新能源汽车电子等产业)的相关企业。
8. 投资规模限制:未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本基金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不得超过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20%。
9. 经营期限: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3 年。普通合伙人有权视投资和投资回收情
况自行决定将存续期延长两次,每次 1 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通过,投资退出封闭期可继续延长。
10. 管理费:投资期按认缴额的 2%/年收取;退出期按按基金规模减去已退出项目成本的 2%/年收取,延展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11. 管理模式: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就本基金的投资事宜(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及退出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其全部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12. 收益分配:(1)返还全体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2)支付全体合伙人优先回报(单利 8%/年);(3)追补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第(2)项的分配额/80%*20%;(4)80/20 分配:80%分配给全体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13. 退出机制:通过投资标的公司上市、原股东回购及出售给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助于公司布局半导体领域的产业和投资,从而有效补充园区开发运营业务链条,强化园区开发运营主业,提升公司产业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基金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目前基金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最终合同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