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42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87,082,091.09 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2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7,986,577 股,发行价格为 4.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4,999,999.19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61,988.6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1,938,010.58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苏公 W[2021]B06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8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 205,711.00 62,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6,500.00 26,500.00
合计 232,211.00 88,5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前期投入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
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止2021年6月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分类 金额
设备购置费 369,294,835.94
泰国高性能子午胎项目
安装工程费 17,787,255.15
总计 387,082,091.09
根据上表,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387,082,091.09 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
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 387,082,091.0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置换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1] E1343 号),
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通用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公司上述行为没有与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3)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4)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7,082,091.0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87,082,091.09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报备文件
1、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
5、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