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04 号)核准,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机集团”)及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合计 199,397.0244 万股股份(以下称“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0 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010 万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990 万元。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661 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0,1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6,989,900,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301,764,176.27
减: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8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111,864,176.2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与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存续状态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2200201040013437 本次注销
司德阳旌阳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