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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99 沪市 国机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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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99:国机重装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601399:国机重装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ST 国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7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韩晓军、薛非、王平、彭赋荣、刘兴盛分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因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农业银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中国银行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
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
理(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21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 建设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 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
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持有公司 450,282,82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6.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四)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五)的规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拟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6.7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授信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综合授信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综合授信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不高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类业务标准费率收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及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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