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60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
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3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
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范围,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万股) 注销股份数量(万股) 注销日期
137.97 137.97 2022 年 12 月 28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月 29 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2-050)。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2022-051)。在法定申报期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
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3 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范围,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 本次回购注销的人员和数量
公司拟回购上述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7.97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 18,126.67 万股。
3. 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号:B885402442),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7.9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注销。本次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475,357.5683 万股减少至 2,475,219.5983万股。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后(股)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 (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2,646,400 0.74% -1,379,700 181,266,700 0.73%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570,929,283 99.26% 0 24,570,929,283 99.27%
股份总数 24,753,575,683 100% -1,379,700 24,752,195,983 1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
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日期,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合法、有效。
3. 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次回购注销
股份的注销登记手续、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