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代码:601390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 2020-062
H 股代码:00390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的规范以及公司 管理实际需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修订依据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
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 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上市公司股东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及董事、监事、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 持 股 份 实 施 细
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 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则》第十二条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总数的 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有的公司股份。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提 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会提名
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公司董事、高级 (一)拟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及方 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及方法,提交
法,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
(二)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 (二)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
担任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提名有 董事的人士,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
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 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对
提供意见,对董事候选人和总裁 董事候选人和总裁人选进行审查并
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提出建议;
(三)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 (三)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
的架构、人数及其组成(包括技 构、人数及其组成(包括技能、知识
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 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为配合公司
为配合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 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变动提出
出的变动提出建议; 建议;
(四)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 (四)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
的独立性; 立性;
(五)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 (五)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
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总裁) 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总裁)继任计
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总裁提出的经理层 (六)对总裁提出的经理层其他
其他成员的人选进行考察,向董 成员的人选进行考察,向董事会提出
事会提出考察意见; 考察意见;
(七)对全资子公司董事、 (七)对全资子公司董事、股东
股东代表监事、总经理(候选人) 代表监事、总经理(候选人)提出建
提出建议;对控股子公司、参股 议;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股东
子公司股东代表和董事、股东代 代表和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总经理
表监事、总经理的候选人提出建 的候选人提出建议;
议; (七)向公司提出人才储备计划
(八)向公司提出人才储备 和建议;
计划和建议; (八)在国内外人才市场以及公
(九)在国内外人才市场以 司内部搜寻待聘职务人选,向董事会
及公司内部搜寻待聘职务人选, 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设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
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执行 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执行董事会
董事会决议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决议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经
营管理。经理层实行总裁负责制。 理层实行总裁负责制。
经理层设总裁 1 名,副总裁 经理层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 公司实际管理需
若干名,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名,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 要。
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各 1 名。 总法律顾问、安全生产总监各 1 名。
经理层其他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经理层其他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并可
并可根据总裁的委托行使职权。 根据总裁的委托行使职权。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本章程所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本章程所称
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
裁、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 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
秘书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 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安全生
法律顾问。本章程所称“总裁”、 公司实际管理需
“副总裁”即《公司法》所称的 产总监。本章程所称“总裁”、“副 要。
“经理”、“副经理”,“总会 总裁”即《公司法》所称的“经理”、
计师”即《公司法》所称“财务 “副经理”,“总会计师”即《公司
负责人”。 法》所称“财务负责人”。
第二百七十九条 本章程所 第二百七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
称“经理层”是指公司总裁、副 “经理层”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 公司实际管理需总裁、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 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 要。
经济师和总法律顾问。 总法律顾问、安全生产总监。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
以上修订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 提交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