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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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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股简称:中国中铁 H 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临2010-011
    A 股代码:601390 H 股代码: 00390 公告编号:临2010-01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设计—施工—运营(DBO)总承包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期限为开工
    之日起1460 天,运营服务期为自签发试运行证书之日起20 年。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价款合计约47.99 亿美
    元,约折合人民币327.59 亿元,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08 年营
    业收入的13.96%。因该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对本公司2010 年全年业
    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主要有融资风险、汇率风险、运营服务风险及
    其他项目履约风险。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由本公司负责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煤炭运输项目的设计、建造
    和运营。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该项目业主为印尼巴克塔山泛太平洋铁路公司,其为依照印度尼
    西亚法律成立的法人,注册地址为印度尼西亚雅加达J1 H.R..Rasuna-2-
    Said,Blok X-5 Kav 2 and 3,Kadin 大厦15 层。该合同不构成关联(连)
    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价款: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设计-采购-施工(EPC)
    价格为12.99 亿美元,该合同价需根据合同条件和详细设计进行调整;
    (2)项目运营-维护(O&M)价格为35 亿美元,还需要根据合同条件
    进行调整。合计约47.99 亿美元。
    合同双方的主要义务:本公司作为承包商所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设计和建造本工程,以及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并实施该项目的运营
    服务;业主的义务为按照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付款表和项目
    运营-维护(O&M)费率表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
    义务。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由业主按照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
    付款表和项目运营-维护(O&M)的费率表支付,付款表的细节尚待双
    方在初步设计完成时约定。
    履行地点和方式: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岛。
    履行期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期限为开工之日起
    1460 天,运营服务期为自签发试运行证书之日起20 年。
    争议解决方式:仲裁,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根据国际商会的仲
    裁规则予以仲裁。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于2010 年3 月23 日在北京签署。
    三、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价款约47.99 亿美元,约折合人民币327.59 亿元,约
    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08 年营业收入的13.96%。
    2、因该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
    基数较大,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几年的资产总额、净
    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3-
    3、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
    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融资风险。因该项目的建设资金主要由业主通过融资方式解
    决,因而该项目的建设受到能否获得融资以及融资额多少的影响。
    2、汇率风险。本公司以人民币为本位币,而本合同价款中约65%
    的价款以美元支付,因而汇率波动对公司带来一定影响。
    3、运营服务风险。因项目运营-维护的价款是根据项目投入运营
    后所运输的煤炭量计算的,因而此部分价款受到当时煤炭产量的影
    响。
    4、其他项目履约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印度尼西亚南苏门答腊煤炭运输项目设计-施工-运营合同协
    议书》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