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88 证券简称:怡球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3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经理 LEW KAE MING(中文译名:刘凯
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9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4%;公司
董事 LEE YEE HUI(中文译名:李贻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7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公司财务总监 WONG KENG LEE(中文译名:
黄勤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7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玉兰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
1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董监高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48,375.00 股,即不超过个人持股总数的 25%。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11 月 01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进行,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董事、监事、
LEW KAE MING 297,900.00 0.014% 其他方式取得:297,9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LEE YEE HUI 273,300.00 0.012% 其他方式取得:273,3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WONG KENG LEE 273,300.00 0.012% 其他方式取得:273,3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
高玉兰 149,000.00 0.007% 其他方式取得:149,000.00 股
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区间
竞 价 交 易 减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1/1 ~ 按 市 场
LEW KAE MING 持,不超过: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求
74,475.00 股 0.0034% 2022/4/30 价格
74,475.00 股
竞 价 交 易 减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1/1 ~ 按 市 场
LEE YEE HUI 持,不超过: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求
68,325.00 股 0.0031% 2022/4/30 价格
68,325.00 股
竞 价 交 易 减
WONG KENG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1/11/1 ~ 按 市 场
持,不超过: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求
LEE 68,325.00 股 0.0031% 2022/4/30 价格
68,325.00 股
高玉兰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1/11/1 ~ 按 市 场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求
37,250.00 股 0.0017% 持,不超过: 2022/4/30 价格
37,250.00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自完成授予之日起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在锁定期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后,对应按照第一期 40%、第二期 30%、第三期 30%的比例进行解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市场情况、
股价表现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