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福建
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534,184,667 股,持股比例为 7.98%;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兴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489,135 股,持股比例为 0.1%;
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21,320,516 股,持股比例为 1.81%。因福建省投全资子公司华兴集团
为融资担保公司的母公司,三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投及融资担保公司拟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30,000,000 股,
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5%,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福建省投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函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福建省投资开发 5%以上非第 IPO 前 取 得 :
534,184,667 7.98%
集团有限责任公 一大股东 141,710,059 股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取 得 :
40,000,000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1,760,000 股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350,714,608 股
IPO 前取得:43,661,737
福建省融资担保 股
5%以下股东 121,320,516 1.81%
有限责任公司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77,658,779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534,184,667 7.98% 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融资担保有限 121,320,516 1.81% 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责任公司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 6,489,135 0.1% 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责任公司
合计 661,994,318 9.89%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划披露日期
(元/股)
福建省投资开发 45,731,164 0.8794% 2014/11/28~ 11.34-17.63 不适用
集团有限责任公 2015/4/21
司
福建省融资担保 6,000,000 0.1154% 2015/3/20~ 15.50-18.94 不适用
有限责任公司 2015/5/6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竞价交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易减持
(股) 持比例 价格 份来源 因
期间
区间
福建省投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20/9 按市 IPO 前已 公司经营
资开发集 100,000,000 股 过 : /14 ~ 场价 发 行 股 需要
团有限责 1.5% 持,不超过: 2021/3 格 份,集中
任公司 100,000,000 /13 竞价交易
股 及其他方
式取得股
份
福建省融 不 超 过 : 不 超 竞价交易减 2020/9 按市 IPO 前已 公司经营
资担保有 30,000,000 股 过 : /14 ~ 场价 发行股份 需要
限责任公 0.45% 持,不超过: 2021/3 格 及其他方
司 30,000,000 /13 式取得股
股 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福建省投此前限售承诺如下: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的有关要求,承诺其在公司 2008 年实施利润
分配中所获 35,265,746 股红股,自持股日(2008 年 12 月 24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承诺其持有的 129,000,000 股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2010 年 10
月 13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3.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其所认购的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40,000,000 股新股,自持有之日起 12 个月不转让,该承诺
现已履行完毕。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其自公司 2016 年配股
新发股份上市之日(2016 年 1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如在公司
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卖出所持股票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该承诺现已履行完毕。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福建省投及融资担保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时间区间,福建省投及融资担保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系福建省投及融资担保公司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福建省投及融资担保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