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4-0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限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前股东
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期限作出了承诺,截止2014年2月14日,公司实
际控制人福建省财政厅持有109,727,590股限售股,社保基金账户持有
10,912,410股限售股,其他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已解禁流通上市,其具体锁定
期限及股份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 锁定承诺 锁定起止 履行情况
份数(股) 时间
109,727,590
福建省财政厅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 2009年12 正在履行
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IPO上市 月4日至
监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 2014年12月
股和股权转让的,实际控制人或 13日
者实际控制人增持的,承诺自持
股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
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
重组、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
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
不视为违反承诺。持股日按照股
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
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认。
社保基金账户 10,912,410 根据财企〔2009〕94号《境内证 2009年12 正在履行
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 月4日至
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关 2014年12月
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13日
东确认及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
批复》,对于国有股东划转至全国
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
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将承继国有股东的锁定承
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