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备案。现就《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 第一百七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其关联方任职的人 (一)最近 3 年在公司及其关联方
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任职;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二)在公司、公司附属企业或关联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 方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
等);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
(二)在持有或控制公司 5%以上股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权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 等);
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三)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中非
会关系; 关联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三)持有或控制公司 5%以上股权 属;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 (四)持有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
会关系; 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
(四)为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修订前 修订后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直系 属;
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五)在与公司及附属企业存在业
(五)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一)务往来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
至(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六)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二)
(六)在其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 至(四)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 (七)在其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担
(七)与拟任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职务;
构及其关联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 (八)与拟任职的证券基金经营机事、监事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存在利 构及其关联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董
害关系; 事、监事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存在利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害关系;
(九)中国证监会或公司股票上市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地监管部门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独立董 (十)中国证监会或公司股票上市
事的其他人员。 地监管部门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独立董
任何人员最多可以在2家证券基金 事的其他人员。
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任 任何人员最多可以在 2 家证券基金
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况的,证券公司应当 经营机构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任及时解聘,并向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以 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况的,证券公司应当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及时解聘,并向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以及
报告。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
告。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