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际出席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同意提名菅明军先生、李兴佳先生、张秋云女士、王立新先生、田圣春先生、张笑齐先生、陆正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于绪刚先生、张东明女士、陈志勇先生、曾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上述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子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该事项已获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授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转让中州蓝海持有中原小贷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1%股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协调及方案制定、审计、评估、法律、产权交易等事项。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州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其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