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19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 司 2019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58,222,745.44 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879,423.10 元。
鉴于公司已分配 2019 年上半年现金股利每 10 股人民币 0.20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7,381,414.00 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2.91%,并占当年实现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 207.67%,符合公司对 2019年至 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要求。公司 2020 年各项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为了保持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并保证增发的顺利推进,现就公司 2019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提出如下方案:
2019 年下半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