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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75:中原证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5

   证券代码: 601375     证券简称: 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69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8月24日上午在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张笑齐、张强、王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张强委托董事长菅明军行使表决权,张笑齐、王立新委托董事于泽阳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菅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

告摘要、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及2017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 股)和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中期业绩及2017年中期报告(H 股)。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

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预先审阅。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33,373,517.65元,母公司2017年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67,256,496.68元。

    根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如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分红的其他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现金分红的同时,也可以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但如公司当年未以现金分红,则不得单独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持续厚待投资者,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923,734,700股为基数,向公司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3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86,432,633.10元。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

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本公司审议

2017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本次H股派发股息的基准日及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日期,有关A股股息派发的

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拟定了公司2017年半度利润分配预

案。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根据河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豫企改办[2017]11号

《关于省管企业公司章程修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7-07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会议召开的具

体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披露《中原证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中期单项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减值准备维持不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 年末,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大成西黄河大桥通行费收入收

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账面原值 372,598,590.54

元,减值准备70,450,000.00元,账面净值302,148,590.54 元。

    2016 年,煤炭市场价格回升企稳,大成西黄河大桥所对应的煤炭物流园改

建项目部分完工,征费收入较上年有所上升。2017 年中期,由于煤炭行业及所

属区域经济因素较2016年未发生显着改变,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状态稳定,结

合对专项计划的减值测试和相关评估分析,同意将专项计划的减值准备金额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