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7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西安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西安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 111,9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华泰证券晟益第 21544 号(中证 500)收益凭证、广发银行“广
银创富”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ZZGYCB2301)、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179)、光大银行 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2021101045861)、光大银行 2021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2021101045875)、成都银行“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DZ-2021229)。
委托理财期限:357 天、364 天、92 天、1 个月、3 个月、94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 2021 年 4 月 1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情况如下:
受托方 金额 产品 预计年化 结构化 是否构
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万元) 期限 收益类型 收益率 安排 成关联
交易
华泰证券股份 收益部分
有限公司晟益 挂钩标的
华泰证券 收益凭证 第 21544 号(中 10,000 357 天 浮动收益 0.5%或 中证 500 指 否
证 500)收益凭 5.0% 数
证 (000905.
SH)
广发银行“广 收益部分
银创富”G 款 挂钩标的
广发银行 结构性存 人民币结构性 20,000 364 天 浮动收益 0.5%或 中证 500 指 否
款 存款 5.0% 数
(ZZGYCB2301 (000905.
) SH)
成都银行“芙 收益部分
结构性存 蓉锦程”单位 1.54%~ 挂钩标的
成都银行 款 结构性存款 20,000 92 天 浮动收益 3.60% EUR/USD 汇 否
(DZ-2021179 率
)
光大银行 2021
年挂钩汇率对 1.00%或 收益部分
光大银行 结构性存 公结构性存款 6,000 1 个月 浮动收益 3.50%或 挂钩标的 否
款 定制 3.60% EUR/USD 汇
(2021101045 率
861)
光大银行 2021
年挂钩汇率对 1.00%或 收益部分
光大银行 结构性存 公结构性存款 15,900 3 个月 浮动收益 3.55%或 挂钩标的 否
款 定制 3.65% EUR/USD 汇
(2021101045 率
875)
成都银行“芙 收益部分
结构性存 蓉锦程”单位 1.54%~ 挂钩标的
成都银行 款 结构性存款 40,000 94 天 浮动收益 3.65% EUR/USD 汇 否
(DZ-2021229 率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针对理财项目的风险:
(1)公司资金中心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水
平,认购保本型/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
(2)公司审计监察室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
(1)银行类合作机构:选择国有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与公司历史合作良好、风险控制能力及投资能力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
(2)证券公司类合作机构: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选择评级 AA 级以上的证券公司。
3、针对业务人员操作风险:
(1)资金中心理财专员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定期分析和跟踪理财项目市场变化,及时识别系统性政策变化和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策略,控制风险;
(2)在投资实施过程中,资金中心理财专员严格遵循《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审批和档案管理;
4、针对信息披露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晟益第 21544 号(中证 500)收益凭证
(1)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2)产品起息日:2021 年 4 月 23 日
(3)产品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5 日
(4)认购金额:10,000 万元
(5)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挂钩标的:中证小盘 500 指数(指数代码:000905.SH)
期初观察日:2021 年 4 月 23 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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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观察日:2022 年 4 月 14 日(如遇到最初观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
敲出观察日1:2021年5月27日;敲出观察日2:2021年6月24日;敲出观察日3:2021
年 8 月 5 日;敲出观察日 4:2021 年 8 月 26 日;敲出观察日 5:2021 年 9 月 23 日;敲出
观察日 6:2021 年 10 月 14 日;敲出观察日 7:2021 年 11 月 4 日;敲出观察日 8:2021 年
12 月 16 日;敲出观察日 9:2022 年 1 月 6 日;敲出观察日 10:2022 年 2 月 10 日;敲出观
察日 11:2022 年 3 月 10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收益表现水平:在收益凭证存续期内的任意一个观察日,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益表现水平=挂钩标的在该观察日的收盘价格÷挂钩标的期初价格;
敲出水平:96%;
提前终止事件:在任一敲出观察日,若挂钩标的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该敲出观察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
固定收益率(年化):0.50%;
提前终止收益率(年化):5.00%;
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若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存续至期末到期日,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大于或等于敲出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提前终止收益率;若期末观察日挂钩标的收益表现水平小于敲出水平,则到期终止收益率(年化)=固定收益率。
2、广发银行“广银创富”G 款人民币结构性存款(ZZGYCB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