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368 公司简称:绿城水务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882,973,077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2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22,957,301.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966,779,712.33元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城水务 60136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红 徐婷婷
办公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
13号
电话 0771-4851348 0771-4851348
电子信箱 crystal@gxlcwater.com crystal@gxlcwater.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销售、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中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D4610)”和“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水务行业作为基础民生行业,市场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敏感性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同时,受历史沿革、管网铺设范围有限等因素影响,行业区域性明显。
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家环保政策的颁布和人们对水务行业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深,极大促进了水务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水务行业已进入成熟阶段,呈现整体平稳、缓慢上升的态势。供水方面,国内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城市用水人口增长,城市生活用水成为供水行业需求的
重要来源。根据《2022 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2 年我国用水总量 5998.2 亿立方米,较 2021
年增加 78.0 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分别占 15.10%、16.14%、63.04%。2022
年,我国城市用水人口增至 5.61 亿人,较 2021 年增加 0.05 亿人;城市供水总量 674.41 亿立方米,
较 2021 年增长 0.16%。污水处理方面,虽然国内污水处理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污水处理行业需求量快速增长。2022 年,全国城市和县城污水排放量 753.90
亿立方米,较 2021 年增长 2.59%,其中城市污水排放量 638.97 亿立方米,占比 84.76%;生活污
水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 60%以上。供水和污水处理需求的增加推动我国水务行业整体产能的提
升,2022 年,我国城镇供水能力达 5.22 亿立方米/日,较 2021 年增长 5.75%,全国城镇污水处理
能力 2.99 亿立方米/日,较 2021 年增长 7.36%。
多年来,公司紧跟行业和城市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南宁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延伸服务区域和业务范围,通过下辖的 8 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和 15 个污水处理单位,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在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占有绝对的市场地位,生产能力与规模均居广西水务行业首位。
(二)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
1.供水方面
目前,我国城市和县城的供水普及率均已处于较高水平,但城镇供水管网老旧、漏损率较高问题仍较为突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行业政策主要向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和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方向倾斜。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明确,要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建设骨干输排水通道,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 2035年,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良性运行的管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农村供水现代化。
随着国家政策陆续颁布,地方也纷纷下发相关政策文件,自治区政府《广西加快县城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2023~ 2025 年)》要求,加快推进县城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到 2025 年,基本完成县城在用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
2.污水处理方面
近年来,环保监管趋严,城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但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与城镇相比仍较低,为此,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主要在提升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强化排污口监管 3 个方面。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2023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要求,要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探索集中处理、管网截污、分散处置、生态治污等技术模式;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要求,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省级环境保护行动,分步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 年)》提出,到 2025 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200 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4.5 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 1000 万立方米/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发布《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 PPP 发展新机制,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并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不因采用 PPP 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
3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3.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供应及生活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政府及其下辖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横州市及武鸣区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不包括雨水排放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其中,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包括各城区、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及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及武鸣区提供供水与污水处理一体化服务,即在从事供水业务的同时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
(1)供水业务:公司生产的自来水通过供水管网输送并销售予用户,自来水用户包括城市居民用户、工商业用户及其他用户。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武鸣区开展供水业务,下属 8 个自来水生产单位,分别为陈村水厂、三津水厂、河南水厂、中尧水厂、西郊水厂、凌铁水厂、东盟分公司、武鸣供水公司,设计供水能力为 207 万立方米/日。
(2)污水处理业务:公司通过污水管网收集污水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然后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尾水排放至自然水体。公司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及其下辖宾阳县、马山县、上林县、横州市及武鸣区建成区域开展污水处理业务,下属 15 个污水处理单位,分别为江南水质净化厂、埌东水质净化厂、三塘水质净化厂、五象水质净化厂、物流园水质净化厂、朝阳溪水质净化厂、那平江水质净化厂、茅桥水质净化厂、仙葫水质净化厂、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以及武鸣污水处理分公司、宾阳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横州市污水处理分公司、上林县污水处理分公司、马山县污水处理分公司。报告期内,宾阳县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武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
程、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2 万立方米/日。2024 年 1 月,武鸣
城南水质净化厂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日,公司设计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 184万立方米/日。
(3)工程施工业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水建的主营业务为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业务。
(4)检测业务:
①报告期内,为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结合实际,将下属水质检测中心改制设立为广西绿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3 年 9 月,检测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为公司下属全资
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水质检验检测服务。
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流量仪表的主营业务为对水表及流量仪表、自动化仪表的维修、检
定、校准等。
与供水和污水处理业务相比,工程施工、水质检验检测和水表维修检定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
利润贡献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2 经营模式
自公司设立以来,即通过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开展供水
和污水处理业务。在南宁市城区及下辖武鸣区,公司实行一体化运营供水与污水处理业务,根据
政府核准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价格一并向用水户收取供水费和代征污水处理费,收取的供水
费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以用户端安装的水表所计量的用户使用自来水量(即公司售水量)计算,
代征的污水处理费需足额上缴当地财政局。公司在南宁市城区及南宁市下辖横州市、宾阳县、马
山县、上林县及武鸣区的污水处理业务收入则通过向当地政府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方式实现,
当地政府按结算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