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2-030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内地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目前服务近 300 家上市公司、上万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公司审计业务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广西分所(以下简称“广西分所”)具体承办。广西
分所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成立,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
110101564503)。广西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 18 号
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 45 层 4505、4506、4507、4508、4509 室,目前拥有 89 名员工,其
中,注册会计师 20 人,广西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目前,所内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
人 205 名,最近一年净增加 3 名;截至 2021 年末有 1153 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年净减少
114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净利润 1.26 亿元。为上市公司提供
2021 年报审计服务共计 230 家,收费总额 2.88 亿元,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毅,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签字会计师:庾华英,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企业提供过挂牌、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国涛,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99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28 万元,审计
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并且 2019-2021 连续三年都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继续聘请其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2019-2021 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2019-2021 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且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