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1-047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名称: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五象污水处理厂一
期工程。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3,148.51 万元
(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和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148.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 号)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6.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52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7,082.62
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6 月 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 37,075.05 37,052.81
2 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3,965.30 18,011.40
3 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水管道一期工程 5,036.63 5,036.63
4 偿还银行借款 27,000.00 27,000.00
合计 93,076.98 87,100.84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7,10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87,082.62 万元,不足部分调减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2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性质 余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5001604950059669999 活期存款 3,148.27
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 451060501018160070700 活期存款 0.24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52050100100137494 活期存款 74.27
司南宁邕州支行
合计 3,222.78
二、2015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85,327.02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2,824.84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3,222.7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 是否实
号 投资总额 总额 余额 施完毕
1 南宁市河南水厂改 37,052.81 37,052.81 34,895.45 3,148.27 是
造扩建一期工程
2 南宁市五象污水处 18,011.40 18,011.40 18,031.86 0.24 是
理厂一期工程
3 五象新区玉洞大道 5,036.63 5,036.63 5,417.93 74.27 否
供水管道一期工程
4 偿还银行借款 27,000.00 26,981.78 26,981.78 0 是
合计 87,100.84 87,082.62 85,327.02 3,222.78
注:“累计使用金额”及“募集资金余额”均包含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对河南水厂进行改造扩建,将生产规模由 34 万立方米/日增加至
50 万立方米/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4,895.45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3,148.27 万元。
(二)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在五象新区新建一座日处理污水能力 5 万 m3的污水处理厂。该
项目已实施完毕,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8,031.86 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0.24 万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剩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
费用支出,加强项目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建设及设备采
购方案,合理的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部分收益。
五、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和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毕,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3,148.51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及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剩余募集
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
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相关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时,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