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群股份”) 于 2022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同时按照要求对公司现有经营范围的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最新修订内容,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总裁助理、董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采购总监、物流
总监。
新增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
件。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
围为: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 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控商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装饰 口;进出口代理;日用电器修理;计装潢;家电、钟表维修;计算机维 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农副产品销修;农副产品代购代销;特许经营; 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业务培训(不含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以下范围 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限分支经营):广告业务、住宿、餐饮 可的培训);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服务、保龄球、棋牌、KTV 包房、台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球、音乐茶座、卡拉 OK、乒乓球;柜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理发服务。台租赁;图书零售;批发、零售、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上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散装食品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现场制售)、冷冻冷藏食品、农产 为准)(以下范围限分支经营)一般项品、生鲜肉、水果、蔬菜、水产品、 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体育健康洗涤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 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柜台、摊位出妆品、珠宝首饰、五金交电、数码产 租;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品、通讯器材、家用电器、健身器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材、劳动防护用品、办公用品、文体 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用品、药品、保健食品、一类医疗器 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械、二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汽车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用品及配件、安保器械、小包装加碘 可项目:烟草制品零售;烟草专卖品食盐及小包装多品种食盐。卷烟、雪 批发;电子烟批发;电子烟零售;房茄烟、电子烟、烟草制品零售;音像 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制品零售;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 务;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婴幼儿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配方食品生产;小食杂;食盐批发。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肉
批发;鲜肉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
鲜蔬菜零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
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品销
售;文具用品批发;家居用品销售;
日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妆
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珠宝首饰零
售;珠宝首饰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五金产品零售;
五金产品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
日用家电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
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汽车零配件零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 第二十一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
销。 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
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
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 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 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
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以及有
个月时间限制。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