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73,975,079.0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0,500,46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9,075,069 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48.29%,剩余未分配利润1,344,900,010.0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预案,如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则所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