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366 证券简称: 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27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4 月 3 日出具的《审
计报告》( XYZH/2018JNA10092),公司 2017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376,052,049.69 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272,391,929.49 元。
现拟定分配方案如下: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60,500,46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 172,100,09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100,291,837.49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意见
1、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17 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
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