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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百隆东方:百隆东方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4-03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共431,0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00,000,000股变更为1,499,569,000
股。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完成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000,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回购最高价格4.3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65元/股,回购均价3.7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7,974,351.58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 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1、2021年3月31日,公司完成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400万份。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4月1日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2、2021年5月26日,公司完成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股权期权登记数量2200.0008万份。具体公告详见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3、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163人变更为161人,授出期权数量2,200.0008万份变更为
2,187.0008万份。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公告详见2022年6月23日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4、2023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由于1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激励对象由161人变更为158人,授出期权数量由1,530.9006万份变更为1,500.8006万份。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公告详见2023年6月17日披露的《百隆东方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库存股431,000股。

    三、 本次注销库存股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库存股431,000股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四、 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回购股份注销前      注销数量      回购股份注销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数(股)    (%)    (股)    股数(股)    (%)

 一、限售条件股        0          0        0            0          0
 份

 二、无限售条件  1,500,000,000    100    431,000  1,499,569,000    100
 股份

 三、总股本      1,500,000,000    100    431,000  1,499,569,000    100

  注:股份结构变动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五、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剩余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
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六、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31,000.00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项。

    八、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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