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39:百隆东方实控人、控股股东关于《百隆东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
关事项的问询函》已收悉,经本人自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本人杨卫新,作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除贵公司已公告事项以外,截至目前,不存在其他影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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