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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9 沪市 百隆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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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9:百隆东方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3

601339:百隆东方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21-01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小朋先生主持,应当与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1-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综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2021年3月1日,公司监事王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一职。现由公司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李鑫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一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附李鑫先生简历。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关于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12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00.00万份,行权价格为3.9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2日

附:李鑫先生简历
李 鑫  先生,1977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担任宁波百隆贸易有限公司 品质部经理;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淮安新国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李鑫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目前,李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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