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南二东路 1 号)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层)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
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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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经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风险
棉花是公司色纺纱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棉花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的 70%以上。受产棉地区天气、世界棉花供求形势及流动性充裕等多重因素影
响,原材料棉花 2010 年以来价格出现剧烈波动。公司的色纺纱销售多采取成本
加成的方式定价,原材料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2、竞争加剧导致的市场风险
纺织行业是我国传统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传统纺织
行业内部竞争不断加剧。色纺纱行业与传统纺织行业不同,公司起点较高,生产
规模、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指标均在全国同行业中排名前列,并一
直定位于中高档色纺纱的生产和销售,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准入门槛,但在纺织行
业整体受到挑战的情况下,不排除有传统纺织行业公司进入利润水平较高的色纺
行业可能性,届时公司经营将会面临较大的行业竞争风险。
3、贸易环境变化对出口业务影响的风险
近年来美欧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美欧对我国的纺织品贸易政策仍是影响
国内纺织品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品牌和产品质量优
势实现了出口收入的增长,但贸易环境的变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产品出
口份额的进一步扩大。
4、现金支付方式采购棉花的内控风险
公司在国内主要棉产地新疆地区设有轧花厂,其生产主要原材料棉花部分来
自于向新疆地区棉农直接采购的籽棉。该部分采购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金额较
高,报告期内各期现金支付金额为 69,802.55 万元、60,723.77 万元及 92,4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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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在现金管理、运输等环节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执行,并购买了相关保险,针
对现金支付采购棉花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且能够得以有效实施,但
由于现金支付金额较高,存在一定内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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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 不超过 15,000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 : 不超过 20%
股本比例
发行价格 : 【】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 : 1.09 元(按 2011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市盈率 :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
益计算)
发行市净率 : 【】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
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5.95 元(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值除以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
益按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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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 A 股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机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发行股份的流动限制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卫新、杨卫国,控股股东新国投资发
和锁定安排 展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三牛有限公司、宁波九牛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宁波卫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燕春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超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祥
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杨卫新、杨卫国、曹燕
春、潘虹、卫国、韩共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届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
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中信
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增资入股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和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增资入股工商变更
登记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和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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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费用概算 : 承销保荐费用 【】万元
审计费用 【】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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