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1336 沪市 新华保险


首页 公告 601336:新华保险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601336:新华保险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1

601336:新华保险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A股股票代码:601336    A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编号:2022-032号

 H股股票代码: 01336    H股股票简称: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通知和材料,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12 号新
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现场出席董事 15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斌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中期报告(A 股/H 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执委会下设职能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全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裁兼总精算师兼董事会秘书龚兴峰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裁于志刚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助理岳然先生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原副总裁李源先生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恢复计划(2022 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计划建议(2021 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网公告附件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
附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应就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做出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出具书面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议案》,以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

  根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就聘任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湘鲁、郑伟、程列、耿建新、马耀添
                                                    2022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