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文 件 目 录
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二、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 关于补选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含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韦皓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2.2 选举罗敬伦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会议共 3 项议题,均为普通决议案,其中第 2.1
和 2.2 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补选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
议 案
由于监事向利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已提出辞任,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收到持有本公司 37.12%股份的股东——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建议补选李松青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其任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余下任期。
请予以审议。
2024 年 2 月 6 日
附:候选人简历
附:
候选人简历
李松青,男,197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
政工师。李先生曾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工科科长、调研督察科科长和副主任、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处)部长(处长),现任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党委组织部)主任(部长)。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本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董事武勇先生、郭继明先生已提出辞任,根据持有本公司 37.12%股份的股东——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和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建议补选韦皓先生、罗敬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任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余下任期。现根据《公司章程》及《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请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含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进行投票选举:
1、选举韦皓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2、选举罗敬伦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请予以审议。
2024 年 2 月 6 日
附:候选人简历
附:
候选人简历
韦皓,男,1971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
工程师。韦先生曾任上海铁路分局车辆分处分处长、上海铁路局车辆处副处长、车辆处处长、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动车处处长,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副局长兼车辆部主任、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和总经理、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机辆部主任,现任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罗敬伦,男,1971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
级会计师,罗先生曾任成都铁路局多元经营管理中心(多元经营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成都铁路局财务处副处长兼成都局财务会计学会副秘书长、成都铁路局财务会计学会秘书长、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收入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