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A 股代码:60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
公司 H 代码:1330 公司简称:绿色动力环保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税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2020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绿色动力 601330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绿色动力环保 133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曙光 李剑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九洲
洲电器大厦二楼 电器大厦二楼
电话 0755-33631280-8010 0755-33631280-8010
电子信箱 ir@dynagreen.com.cn ir@dynagreen.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企业之一,主要以 BOT 等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公司着眼于经济较发达的长江三角洲
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及环渤海经济圈的广阔市场空间,业务布局延伸至安徽、湖北、贵州、山西、广西、江西、湖南、陕西、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形成了立足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
海,辐射全国的市场布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运营项目 26
个,在建项目 8 个,筹建项目 14 个,运营项目垃圾处理能力达 2.7 万吨/日,装机容量 539MW,
公司项目数量和垃圾处理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 BOT 模式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体如下:负责垃圾处理的政府部门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服务商以 BOT 模式建设及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获得项目后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开展业务。根据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建设资金,建设及运营整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期通常为 25 至 30年。相关的政府部门按约定的价格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项目公司出售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电力、蒸汽或热水等。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特许权授予方。公司上游行业包括施工企业、安装企业、垃圾处理及发电设备(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等)供应商等,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地方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公司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向电网公司销售电力,并获得售电收入。
3、主要工艺与技术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工艺流程如下图:
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是焚烧炉,公司主要使用自主研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炉,该种焚烧炉具有独特的一体式三段设计,干燥、燃烧、燃烬段均配置独立驱动机构,可灵活根据燃烧工况调整各段的运行速度,以更好地控制火床分布,使得灰渣热灼减率更低。
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情况
随着我国人口稳步增长、城镇化持续推进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处理需
求日益旺盛。2008-2019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从 15,438 万吨增长到 24,206 万吨,复合增
长率为 4.17%(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分为焚烧、填埋、堆肥三种方式。焚烧具有减量效果明显、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是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
2008-2019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 74 座增加到 389 座,增长了 425.68%。日处理能力从
5.16万吨增长到45.65 万吨,复合增长率达21.92%,年实际处理量从1,569.70 万吨增长到12,174.20万吨,复合增长率达 20.47%。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垃圾焚烧处理占比仍相对较低,截至 2019年城市大约为 50.29%。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能力的比例应由 2015 年的 31%,提高到 2020 年的 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 60%以上,
直辖市、五个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要努力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2020 年 7 月 3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城镇生活垃圾
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提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 300 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 2023 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具有政策鼓励、区域垄断、资金密集、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等特征,具体如下:
(1)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包括垃圾处理在内的节能环保行业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在我国人均占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垃圾焚烧发电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由于垃圾焚烧发电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较高,国家从上网电价、税收等多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促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快速发展,譬如每吨生活垃圾上网电量在 280 千瓦时以内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符合条件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电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 70%。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 25 至 30 年。在该模式下,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者或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某一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权。
(3)垃圾焚烧发电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项目所需前期投入大,一个日处理能力 1,000 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资金投入一般为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一般在 8-12 年。
(4)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原料为生活垃圾,与当地人口直接关联,产生量相对稳定,季节性与周期性波动不明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 2018年
2020年 2019年 比上 调整后 调整前
年
增减
(%)
总 17,446,071,422.3 13,670,787,404.4 27.6 10,689,006,481.9 10,542,416,667.6
资 8 7 2 0 3
产
营 2,277,618,815.00 1,752,449,088.97 29.9 1,140,074,395.71 1,055,060,688.81
业 7
收
入
归 503,385,543.61 416,088,473.60 20.9 365,651,040.25 272,773,322.67
属 8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484,699,699.57 388,313,038.27 24.8 345,710,285.16 263,216,383.79
属 2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归 5,487,665,900.26 3,296,228,917.35 66.4 2,995,992,909.75 2,852,412,360.00
属 8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经 230,035,074.55 -48,189,535.55 -222,716,654.60 -222,716,654.60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基 0.43 0.36 19.4 0.33 0.25
本 4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0.43 0.36 19.4 0.33 0.25
释 4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加 13.80 13.23 增加 13.85 10.73
权 0.57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