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直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本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51,531,341.63元,提取盈余公积15,153,134.16元;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2,773,322.67元。同意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1,612万元,即每10股人民币1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业绩公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业绩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确认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一致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系统均为有效及足够。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工作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19年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子公司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议案》。同意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及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期限不超过上述公司提款时剩余特许经营期限。上述公司提供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质押,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下属项目公司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同意登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石首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平阳绿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3亿元、3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宽限期不超过三年,并由各公司提供自身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作质押;同意北京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0.4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宽限期不超过三年;同意泰州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安顺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2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并由各公司提供自身垃圾处理收费权及电费收费权作质押。以上贷款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担保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国资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项目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执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直军先生与成苏宁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的,
上市公司可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故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董事、监事2019年薪酬计划与2018年一致,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监事2019年薪酬计划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19年薪酬计划的议案》。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管理层2018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拟订的2019年薪酬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会次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聘请审计机构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予董事会发行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的一般授权,发行数量最多不超过股东大会通过该特别决议日期本公司已发行H股的股份总数的20%。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予董事会增发H股的一般性授权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5日在北京召开。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