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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0 沪市 绿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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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30:绿色动力关于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30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18-006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
      价格近期涨幅较大,自6月11日上市至今累计涨幅达到396.66%,期间
      13个交易日(首日除外)连续涨停。

     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截至2018年6月29日,公司A股滚动市盈率为
      92.20,显著高于H股市盈率,也显著高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市
      盈率,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公
      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充分了解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及本公告所作的风险提
      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二、市盈率比较

  1、A股市盈率显著高于H股市盈率

  截至2018年6月29日,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为16.34元,股价和市盈率均显著高于H股股价和市盈率。

  2、公司当前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技术顾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根据Wind数据库查询,截至2018年6月29日,该行业的滚动市盈率(整体法)为26.34,滚动市盈率(中值)为30.07,公司滚动市盈率为92.20,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选取5家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比较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8年6月29日滚动市盈率

  1        603568          伟明环保                  30.85

  2        002034          旺能环境                  29.29

  3        601200          上海环境                  22.30

  4        000035          中国天楹                  40.80

  5        300090          盛运环保                  -8.34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30.71


  6        601330          绿色动力                  92.20

  注:以上数据来自Wind数据库,盛运环保由于滚动市盈率为负,不纳入平均值计算。
  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较高,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协议、意向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及本公告中披露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产业政策风险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3月28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按该规定执行。未来如果政府削减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支持力度,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
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
有关要求运营,未受到环保处罚。随着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的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据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若干税项的税收优惠,2015-2017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8,627.60万元、10,286.30万元、9,194.44万元,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33%、40.60%、35.95%。如果未来国家削减对环保行业的税收优惠,则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不稳定的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经营效益取决于生活垃圾的供应量和热值。生活垃圾主要由地方政府组织运送至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供应主要受到当地垃圾收运体系和人口数量的影响。如地方政府缺少或未能按时建立完备的垃圾收运体系,则
无法向公司持续且稳定地供应生活垃圾并可能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此外,垃圾热值也会影响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发电量。生活垃圾热值不足,发电量将难以
保证。因此,生活垃圾供应量及热值的不稳定均有可能影响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