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港口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 公司控股股东接受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重大事项概述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
收到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港口集团”)的通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拟实施河北省港口资源整合,组建河北渤海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拟将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其他省市属相关国有港口企业股权无偿划转至河北港口集团,将河北港口集团更名为“河
北渤海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发布了《秦皇岛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河北港口集团按照上述批准方案将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25%股权、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24%股权、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25%股权、唐
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 6%股权,河北港口集团已与相关划出方签署无偿划转协议;且其中受让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也已分别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唐山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本公司已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
2022 年 7 月 26 日发布了《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接受国有股权无偿划
转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接受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河北港口集团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受让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 25%股权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2022 年 8 月 29 日,河北港口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547 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同日,河北港口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548 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
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同日,河北港口集团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549 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分阶段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A 股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