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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26 沪市 秦港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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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326:秦港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0

    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0

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0月27日在秦皇岛海景酒

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及委托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

曹子玉、执行董事杨文胜、王录彪、马喜平、非执行董事李建平、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文才、赵振、臧秀清现场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米献炜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执行董事马喜平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侯书军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臧秀清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子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32,687,475.08元,2017年1-9月,本公司

实现净利润(未经审计)人民币765,262,566.27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公

司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9,294,417.20元。

    为切实遵守对H股、A股市场股息政策的承诺,维护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公司以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未分配利润扣除应当提取的盈余公积,作为

本次本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方案如下:以截至2017年8月16日发行上市后

的总股本558,741.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股息人民币0.5元(含税),共计派

发股息人民币279,370,600.00元(含税)。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97,241.0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的H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8,925.43万港元募

集资金投向调整为营运资金以及一般企业用途,并确认公司H股募集资金可用于营运

资金以及一般企业用途的资金总额为22,390.83万港元。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做好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冀组字[2017]12号)等文件精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修改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发起人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相关条款。

    此外,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名称,公司将原职务名称“总经理”更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更改为“副总裁”。同时,相应将公司章程中“总经理”更改为“总裁”、“副总经理”更改为“副总裁”,其他各项管理制度据此作相应修改。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上述事项及章程修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相应修改。

    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

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