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股票代碼: 601319
二零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创立于1949年10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于2012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股票代码:1339),2018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601319)。本公司在2021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90位,较上年上升22位。
本公司分别通过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328,本公司持有约68.98%的股权)和人保香港(本公司持有89.36%的股权)在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0%的股权)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通过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通过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以不动产投资为核心的专业化投资,通过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集团内外的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开展以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业务为主线的另类投资,通过人保再保(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人保金服(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化平台,并在银行、信托等非保险金融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
目录
重要提示 2
释义 3
核心竞争力与业绩亮点 5
财务指标 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公司治理 38
环境和社会责任 42
重要事项 43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46
内含价值 48
信息披露公告索引 58
备查文件目录 60
财务报告 61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王智斌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王清剑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高永文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罗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廷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瞿栋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2021年8月20日董事会通过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7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7.52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宏观环境风险、资金运用风险、投资信用风险、保险业务风险等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的相关内容。
2 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人保集团、本公司、公司 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如文义所指的其前身
中国人保、本集团、集团 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人保财险 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寿险 指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资产 指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诚信托 指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人保健康 指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养老 指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人保投控 指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人保资本 指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保再保 指 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保香港 指 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
人保金服 指 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人保香港资产 指 中国人保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3月与中国
银监会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3月与中
国保监会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社保基金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招股说明书 指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
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险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发布的《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卓越保险战略 指 2020年11月,公司确定卓越保险战略,其核心内容是“1+7”战略框架。其中“1”指“1
个战略愿景” ,是“建设具有卓越风险管理能力的全球一流金融保险集团” ;“7”指“7
项战略举措” ,是始终保持人民保险的发展理念、履行服务国家战略的历史责任、
提升财险创新驱动的市场优势、打造全面风险管理的服务平台、健全市场化运作的
管理体制、建立数字化支撑的发展基础和提高现代国有企业的治理能力等七大举措
六大战略服务 指 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智慧交通、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绿色环保、服务科技创新、
服务社会治理
中国 指 为本报告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
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
元 指 人民币元
核心竞争力与业绩亮点
一、核心竞争力
我们是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新中国保险业的奠基者和开拓者,品牌悠久卓越;
我们是主业突出的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实现跨板块业务协同;
我们拥有根植城乡、遍布全国的多样化机构和服务网络,广泛深厚的客户基础,实现政策性保险业务与商业性保险业务 的融合;
我们拥有国际一流、亚洲第一的财产险公司,规模、成本和服务优势明显,盈利能力突出;
我们拥有全国布局、稳健发展、持续盈利、运营平台健全的寿险公司,价值创造和盈利能力潜力巨大;
我们拥有第一家全国性专业健康险公司,专业能力突出,构建特色健康养老生态圈;
我们拥有行业领先的资产管理平台,投资风格稳健,投资业绩优良;
我们服务民生,保障经济,履行社会责任,抢抓政策机遇,在谋划大格局中创新业务模式;
我们拥有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布局金融科技领域,具备数据挖掘、客户迁徙、价值再创造的突出能力和潜在优势;
我们拥有强有力的股东支持,经验丰富、富有洞察力的管理团队,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业绩亮点
(一)利润大幅增长,资本实力持续增强
2021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32.81亿元,同比增长3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68.84亿元,同比增长34.0%;综合偿 付能力充足率318%,较2020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资本实力更加雄厚。
(二)财产险发展更加均衡,效益稳中向好
人保财险持续优化车险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家用车业务,汽车续保率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承保数量同比增长11.1%; 家用车承保数量占比80.6%,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车险业务结构和质量持续改善。人保财险战略性发展非车险业务, 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10.70亿元,同比增长14.4%;占比52.0%,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整体业务结构更加均衡。
人保财险顺应车险综合改革大潮,经营发展保持稳健。综合成本率97.2%,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承保利润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