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合计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H 股
共 6,838,296,327 股,约占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5.46%,其中:A 股 6,313,368,327 股,H 股 524,928,000 股。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配置和投资业务需要,社保基金会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不超过
884,479,811 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即不超过本公
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该部分股份来源于 2011 年 6 月
战略入股。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020 年 7 月,社保基金会曾按照证券监管规则,通过本公司
披露为期六个月减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的股
份减持计划。在该计划有效期内(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社保基金会通过委托的证券公司以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本公司 A 股 477,817,648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
的 1.0804%。
后续,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本公司将扎
实推动“卓越保险战略”实施,抓住服务乡村振兴、智慧交通、
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社会治理所蕴含的发展机遇,
强化科技赋能,坚持高质量发展,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
者。
近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社保基金会来函通知,计划减持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社保基金会共持有本公司 3,323,749,371
股无限售条件 A 股股份,为 2011 年 6 月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所获得
股份;持有 2,989,618,956 股有限售条件 A 股股份(限售期至 2022 年
9 月 25 日),为 2019 年 9 月国有资本划转所获得股份;持有
524,928,000 股 H 股,为 H 股上市国有股转持和二级市场交易所获得
股份。社保基金会合计持有 A 股和 H 股 6,838,296,327 股,约占本公
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5.4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公司 2011 年 6 月引入社保基金会作为战略投资者,社保基金
会认购本公司 3,891,050,583 股股份。此后,社保基金会通过接受国有资本划转、二级市场交易等方式,累计增加持股 2,947,245,744 股股份。
(三)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20 年 7 月,社保基金会曾按照证券监管规则,通过本公司披
露为期六个月减持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的股份减持计划。
社保基金会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名称 (股) 比例 方式 (元/股) 披露日期
社保基 2020/7/31 集中竞
金会 477,817,648 1.0804% - 价交易 6.22-7.41 2020年 7月 9 日
2021/1/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和具体安排
因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资产配置和投资业务需要,社保基金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A 股不超过 884,479,811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当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股份减持交易将由社保基金会所委托的减持管理人负责实施。在上述期间内,若本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为除权后股份数。
本次减持计划是社保基金会常规性投资业务安排。股份减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社保基金会此前对持股期限及减持等作出承诺的情况
社保基金会分别在 2011 年 6 月签订入股协议时对战略入股股份
的持股锁定期进行承诺,在本公司 2018 年 11 月 A 股上市时对该部分
股份的持股锁定期、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包括减持时须考虑的因素、减持前书面通知本公司、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具体见本公司 A 股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承诺。社保基金会已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符合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股份减持交易将由社保基金会所委托的减持管理人负责实施,可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亦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本公司将扎实推动“卓越保险战略”实施,抓住服务乡村振兴、智慧交通、健康养老、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社会治理所蕴含的发展机遇,强化科技赋能,坚持高质量发展,争取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