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22-01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在深圳市等地以视频连通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5 票。本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建一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通过检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所载的本公司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本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相应信息披露。本公司 2021 年全年现金分红水平略高于本公司已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但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可使全体股东获得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
(5)通过审阅《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作出的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并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2021 年规划期末及 2021 年度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2024 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 年度集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反保险欺诈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并同
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公司全体董事 2021 年度履职考评的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并同意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公司全体监事 2021 年度履职评价的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外部监事顾立基先生及黄宝魁先生、股东代表监事张王进女士拟不再继续出任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连贯衔接,经全面考察及审慎评估,监事会同意推荐朱新蓉女士、刘怀镜先生、洪嘉禧先生分别接替顾立基先生、黄宝魁先生和张王进女士出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朱新蓉女士、刘怀镜先生、洪嘉禧先生出任本公司监事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及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监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在朱新蓉女士、刘怀镜先生、洪嘉禧先生出任本公司监事任职生效之前,顾立基先生、黄宝魁先生和张王进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相关职责。
经逐项表决,推荐朱新蓉女士、刘怀镜先生、洪嘉禧先生出任本公司外部监
事的表决结果均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新蓉 女士 其他主要任职
朱女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二级教授、金融学博士
65 岁 生导师及博士生导师组组长、“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湖北省
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朱女士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湖
北省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二届全国金融专业
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朱女士亦为武汉信用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前期工作经历
朱女士曾任中共湖北省委决策支持顾问,湖北省人民政府咨
询委员会委员。朱女士曾出任三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长江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教育背景及资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中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博士学位
刘怀镜 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
刘先生现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恒泰集团有限
55 岁 公司、正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中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亦为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
前期工作经历
刘先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曾
任太睿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教育背景及资格
英国赫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英国利兹大学法律学士学位
获中国香港及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资格
洪嘉禧 先生 其他主要任职
(曾用名:洪如心) 洪先生现任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前称华银控股有限公
司)、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盛业资本有限公司)、奥
66 岁 园健康生活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教育控股有限公司、华
融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航天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达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的非执行董事。
前期工作经历
洪先生曾经服务德勤中国 31 年,曾任德勤中国主席,德勤国际的董事会成员。此外,洪先生曾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顾问,深圳市罗湖区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于退任德勤中国的主席职务后,中国财政部委任洪先生为咨询专家。
洪先生曾先后出任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勒泰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勒泰商业地产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昌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镇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西藏水资源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教育背景及资格
英国林肯大学(原赫德斯菲尔德大学)文学学士学位(会计)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之终身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