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和香港特别行
政区以视频连通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到董事 14 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 14 票。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中期报告》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中期报告摘要》。
董事会亦对本公司 2021 年中期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作出的本项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并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具体为:
本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折现率/投资收益率等经济假设和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保单红利及费用等非经济假设作出重大判断。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并对未来现金流
的估计予以更新,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间利润表。此项
变动增加 2021 年 6 月 30 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 58.92 亿元,减
少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税前利润人民币 58.92 亿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 2021 年中期股息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 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完善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考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张小璐女士薪酬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 年上半年平安集团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姚波先生离任总精算师的审计报告: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姚
波先生回避表决
叶素兰女士离任合规负责人的审计报告: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增加 ESG 职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履职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推荐何建锋先生出任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并同意 提交本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何建锋先生,49 岁,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何建锋先生曾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经济师、党委委员,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何建锋先生获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何建锋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及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