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编号:临 2021-01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修订”),本次修订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本次修订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并将于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附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附件: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条 公司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营运官)、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相关人员。 定的相关人员。
…… ……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六人、非执行董事四人、独立董事五人。 二人,执行董事五人、非执行董事四人、独立董事六人。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
(九)根据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及奖惩事项;
决定其报酬事项及奖惩事项; ……
……
第一百四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第一百四十三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
议召开十四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议召开十四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
会会议: 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首席执行官提议时; (四)执行委员会提议时;
(五)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议时。 (五)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议时。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会等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执行官、财务负责人除外)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 除外)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设执行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公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设执行委员会,是董事会下的最高执行机构。执行委
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
执行委员会由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主持并领导。 议。执行委员会对重大事项决策采取集体负责制。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首席执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首席执行官每
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 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六十八条 首席执行官行使下列日常经营管理相关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决议、方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决议、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向
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报告;
…… ……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多名首席执行官的,其各自的具体职权由执行委员会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行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一)执行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工作模式;
(二)执行委员会成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二)执行委员会下设专业职能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及其分工;
……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首席营运官)一名,总经理(首席营运官)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七十四条 总经理(首席营运官)对首席执行官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七十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首席执行官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一)协助首席执行官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负责召集公司日常经营分析会; (二)负责召集公司日常经营分析会;
(三)负责协调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三)起草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及年度经营计划;
(四)负责协调公司内外关系; (四)起草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起草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及年度经营计划; (五)起草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起草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协调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运作;
现行条款 修订后条款
(七)起草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七)首席执行官授权的其他事项。
(八)协调公司各部门的运作;
(九)审批公司预算内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十一)负责公司业务开拓、人员培训;
(十二)首席执行官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七十六条 执行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五到九名,董事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设立战略发展顾问委员会,就公司重大战略及其他重
长(首席执行官)担任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