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期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601318)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一、重要提示
1.1 本中期报告摘要来自本公司中期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更多详细内容,应当
仔细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中期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0 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3 人。
1.3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中国平安
股票代码 A 股:601318 H 股:02318
股票上市交易所 A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H 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盛瑞生 沈潇潇
电话 4008866338
传真 0755-82431029
电子信箱 IR@pingan.com.cn ;PR@pingan.com.cn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47、48、
108、109、110、111、112 层
1.4 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将向股东派发 2020 年中期股息每股现金人民币 0.80 元
(含税)。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
股息派发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
A 股股份不参与本次股息派发。根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的总股本
18,280,241,410 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本公司 A 股股份
70,006,803 股计算,2020 年中期股息派发总额为人民币 14,568,187,685.60 元
(含税)。本次股息派发的实际总额将以本次股息派发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
时有权参与本次股息派发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
平安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科技型个人金融生活服务集团。平安持续推进“金融+科技”核心主业,确保金融主业稳健增长的基础上,紧密围绕主业转型升级需求,持续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增强“金融+生态”赋能的水平与成效,在运用科技助力金融业务提升收入、提升服务效率、提升风控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将各类创新科技深度应用于构建“金融服务、医疗健康、汽车服务、房产服务、智慧城市”五大生态圈,优化综合金融获客渠道与质效。平安通过“一个客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金融经营模式,依托本土化优势,践行国际化标准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持续推动“科技赋能金融、科技赋能生态、生态赋能金融”,为 2.10 亿个人客户和5.60 亿互联网用户提供金融生活产品及服务。在继续专注个人业务发展的同时,平安也持续将“1+N”理念推广到团体业务中,通过各团体业务单位的合作协同,实施创新团体综合金融业务模式以提升团体客户价值和团体业务贡献。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3.1 集团合并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人民币百万元)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变动(%)
总资产 8,848,631 8,222,929 7.6
总负债 7,926,460 7,370,559 7.5
股东权益 922,171 852,370 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701,972 673,161 4.3
截至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
(人民币百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
营业收入 629,956 639,155 (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683 97,676 (2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8,879 87,446 (21.2)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740 181,853 (28.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88 5.48 (29.2)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3.86 5.47 (2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非年化,%) 9.9 16.3 下降 6.4 个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0.0 14.6 下降 4.6 个
收益率(非年化,%) 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1)
截至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
(人民币百万元) 2020年 2019年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 8 47
捐赠支出 (231) (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42) (174)
所得税影响数 46 (11)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2) – 10,453
少数股东应承担的部分 23 (56)
合计 (196) 10,230
注: (1)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执行。本公司作为综合性金融集团,投资业务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
一,持有或处置金融资产及股权投资而产生的投资收益均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损益。本公司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反映列报在利润表的营业外收支项目,不包括列示为“其他收益”和“资产处置收益”的项目。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19年5月29日发布的2019年第72号《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
政策的公告》,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提高至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
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并允许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保险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
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本公司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新税收政策对2019年上半年损益的一
次性调整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3.2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股东总数825,921(其中境内股东 821,41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比例 持股数量(2)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1) (%) (股) (股) 股份数量(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 境外法人 6,215,228,883(4) - 未知
司(3) 34.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家 - 质押
5.27 962,719,102 341,74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 其他 4.04 737,653,762 - -
New Orient Ventures Limited 境外法人 3.40 622,149,664 - -
商发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 质押
3.21 587,146,218 422,401,31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99 547,459,336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65 483,801,600 - -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41 257,728,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