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8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的实施结果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 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为自 2019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本次回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实施情况
(一)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公告》。
(二)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 70,006,80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296%,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5,993,765,118.20 元
(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79.27 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91.43 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 85.62 元/股。
(三)上述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已按原披露的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本公司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除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克祥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 A 股股份 40,000 股外,本公司董
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于上述期间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因本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归属导致的股份增加除外)。
三、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 70,006,803 股本公司 A 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并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长期服务计划。因此,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原有股权结构并未发生变动。
本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年内完成上述回购股份转让。假设极端情况下,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存在注销风险。
后续,本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