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比上年同期增长:5%~15% 盈利:1,980,196万元
东的净利润 盈利:2,079,206万元~2,277,225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1.48元~1.62元 盈利:1.44元
注:本行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15年上半年实施完毕,以本行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424,894,78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4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已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资产规模的稳定增长、息差改善以及成本有效控制。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行2015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本行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