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3 月 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90
号文《关于核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71,700.00 万元的可转换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为
6 年。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完成可转换债券的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计
为人民币 71,7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9.57 万元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210.43 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上述可转换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
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028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3 月 2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了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结余募集资金 20,313.4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 2,175.40 万元,本公司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26.95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315.76 万元,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313.48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756.5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连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华南蓄电池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襄阳高新支行(账号14553000000017072)、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账号 20-351101040027287)开
设了 2 个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
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华夏银行襄阳高新支行 14553000000017072 27,565,376.13 活期存款
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 20-351101040027287 510.86 活期存款
合 计 27,565,886.99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
编制单位: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0,210.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6.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315.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是否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 项目(含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行性是
目 部分变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 否发生
更)(如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2)/(1) 期 效益 重大变
有) (3)=(2)-(1) 化
动力型锂离 否 43,953.74 43,953.74 43,953.74 1,626.95 34,042.77 -9,910.97 77.45% 2018 年度 -7,803.04 否 否
子电池项目
年处理 15
万吨废旧铅 否 27,746.26 27,746.26 27,746.26 - 15,272.99 -12,473.27 55.05% 2018 年度 1,807.46 否 否
酸蓄电池建
设项目
合计 71,700.00 71,700.00 71,700.00 1,626.95 49,315.76 -22,384.24 -5,995.58
动力型锂离子电池项目及年处理 15 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系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目均已建成并投产,公司扣除待支付的费用及质保金后存在结余资金 20,313.48 万元,公司补充
了永久流动资金,详见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7 年 4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
的 26,175.67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其中,动力型锂离子电池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7,436.03 万元,年处理 15 万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 8,739.64 万元。该事
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4 月 17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