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日在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2、监事会已对参与本计划的员工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拟定的本计划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本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骆驼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特制定《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其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