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3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蓄电池销售合同,合同总价约合人民币2.3亿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署合同并收到预付款之时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全部交货进程及付款之日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已经确认收入的为合同总金额的50%,即18,256,966.27美元(含税)预付款,其余50%部分将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期间根据发货情况分批确认收入。
特别风险提示:
(一) 采购方国家政治风险
(二) 汇率变动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情况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香港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骆驼香港”)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下属的全国城市交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
会”)签订了“有关采购公共交通与陆路运输用车高转速配件的合约”,基金会拟向骆驼香港采购各类型号蓄电池约456210只,合同金额约36,513,932.55美元(含税)。近日,公司已经收到基金会支付的50%预付款,合同已生效。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名称:汽车启动用铅酸蓄电池
数量:25个型号,共约456210只
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生产厂商规定的技术标准,同时符合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所确立的质量标准,两国间规定的标准如有冲突,将以技术标书中所列出的标准以及合同中所商定的规格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全国城市交通基金会(FONTUR—FundacinFondoNacionaldeTransporteUrbano)隶属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1991年9月5日成立,执行主席何塞路易斯贝纳多乌尔塔多。
2、合同对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并无任何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CIFPUERTOCABELLO(卡贝略港),总金额约为
36,513,932.55美元(含税)
(二)支付方式:
基金会于发货前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预付款(电汇),每批次货品到货后支付相应的50%余款。
在预付款支付前,骆驼香港需向基金会提供相当于预付款金额(US$18,256,966.27)的预付款保函,一旦预付款金额与交货货款抵扣完毕,则保函解除。
(三)交货地点和方式:
由骆驼香港负责运费、保险,在委内瑞拉卡贝略港交货。
(四)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70天内交货完毕(实际交货期视采购方货款支付情况相应调整)
(五)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署合同并收到预付款之时起生效。
(六)争议解决方式:在合约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疑难问题及/或分歧意见,如无法通过“合约双方”协商解决,将由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主管法院,依照其法律规定解决。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已经确认收入的为合同金额的50%,即18,256,966.27美元(含税)预付款,其余50%部分将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期间根据发货情况分批确认收入。本合同的履行将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利润产生正面影响。
(二)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 合同履行可能受到采购方国家政治、经济、政策、法律、
技术、安全等方面发生变化的风险。
(二) 汇率风险:项目采用美元支付,存在着美元与人民币的
汇率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书原件(西班牙文)及翻译稿。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